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文化艺术、广播影视、新闻出版、文物保护的法律、法规和方针、政策;制定全县文化艺术、广播影视、新闻出版、文物事业和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;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;指导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的体制机制改革。